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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案例的行動重點、成果與關鍵

 

行動重點

一、地方縣府行政靈活應變

  • 宜蘭縣府召集農業處、教育處、家長、學校、食材供應商、農民代表參與會議,共同決議辦理方式與步驟,再以「宜蘭縣學校午餐食用在地有機蔬菜辦理方式」來落實會議決議,並對外正式公告。此作法不但具行政效力,也能避免行政法規修訂的冗長程序。
  • 將縣款與中央政策獎勵金整合運用,作為在地有機食材穩定收購的財源。

二、縣府擔任中間人,橋接整合各方關係人

  • 縣府出面邀集各方關係人,每學期召開一次檢討會議,共同議定農產品項規格、採購品項、包裝規範、不良品認定標準、以及學校配合事項等,藉由一次次的公開討論與檢討,達成各方共識並逐步改善。
  • 政府擔任可信任的第三者,負責協調調度,縮短農民、食材供應商、學校(含家長)間的磨合時間。

三、農民輔導與管理

  • 農業處優先遴選在地小農進場供應,並規定需為有機、有機轉型之個體戶及集團驗證者、且需要配合參加相關會議、增能研習或經驗分享討論,以扶植在地農業。
  • 縣府於開學前召開農民會議,擬定整體生產計畫表,分配農民生產與供應。交貨前一周會再進行一次統計,配合學校需求量,分配每個農民運送至指定地點。
  • 農業處負責確保農民穩定供貨,根據農民耕種面積、交貨表現來調整交貨量。

成果

宜蘭縣為非六都的農業縣,但自109學年起,全縣學童每週都能吃2次有機蔬菜、喝1次乳品,學童午餐食材品質得以提升。

宜蘭縣縣政府透過正式會議形式,讓學童午餐食材相關利害關係人都在對等的平臺上對話,學童午餐食材品質不僅獲得把關,也因為全縣國中小使用在地有機食材,實踐「地產地消」理念,食物哩程大幅縮短,小農也對縣府高度滿意。

運作關鍵

  • 縣府:善用自治權限、跨局處合作、整合利害關係人意見
  • 農民:願意配合學校與供應商作業需求,調整生產計畫與理貨標準
  • 學校/家長:願意配合縣府政策方向,參與討論與規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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